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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盂县城区高清地图 ===
=== 盂县资讯概况 ===
历史沿革:盂县乃春秋晋大夫盂丙之邑,故城在今阳曲县东北大盂镇,后屡废屡置,断断续续千余年。1942年盂县划为孟平、盂阳、盂寿三个县,1945年8月盂城解放,三县又并归盂县。1983年9月划归阳泉市管辖。“盂”是个很古的地方。1929年考古工作者在安阳小屯村发掘出刻有“于[][][]获白麟[]祭于[]在九月维王祀五日王来自盂[][]”的兽头骨。据学者考究,这“盂”为地名。当然,此处所谓盂地,不可能就是今之盂县全境,但由此可以推测,我们的祖先至少在三、四千年以前就劳动、生息、繁衍在这块地方的部分土地上了。夏、商时代,传说分天下为九州。按地域区划,盂属冀州。西周初年,州治变更,盂属并州。实行分封制后,盂属晋国。春秋时期,盂仍属晋国。据《左传》云:昭公二十八年“晋杀祁盈,魏献子为政,封祁氏之田为七县(邬、祁、平陵、梗阳、涂水、马首、盂),孟丙(应为盂丙)为盂大夫,”(治在今太原市东北45千米大盂镇),盂县之名,实自此始。又据《地括志》载:“并州盂县外城,俗名原仇。亦名仇犹,戎翟之国也。”按此,这个时期盂县西部地区连同大盂一带为孟丙邑,东部地区为仇犹,治设今城东里放之古城坪。战国时期,周定王十四年(公年前455年),智伯灭仇犹。赵襄子五年(公元前453年),智伯又为赵氏所灭,仇犹属赵。秦始皇十九年(公元前228年)灭赵国,置太原郡盂县,治在盂丙邑(阳曲大盂)。汉朝盂县属并州刺史部太原郡。汉以前,盂县仇犹分治,这时始将盂和仇犹全交为盂县。三国时期,盂县属并州新兴郡。西晋,盂仍属并州新兴郡。北魏建议元年(公元528年)将盂县东部并入石艾(今平定县),属乐平郡(今昔阳县);盂县西北部(兴道村以北)置抚城县,属定襄郡。隋开皇十六年(公元596年)置原仇县(以城北有原仇山故名),治在今盂县城,属辽州。大业三年(公元607年)原仇复名盂县,属太原郡。唐武德三年(公元620年),盂县西部置乌河县,治在今凌井镇。贞观元年(公元62年)将乌河县并为盂县,属河东道太原府太原郡。在北魏、隋唐以前,盂县西部之乌河中、上游一带为汉以前的盂县,与阳曲大盂一带为列国之盂邑,今县城以东以南一带,为隋朝之原仇县(即春秋战国时代的仇犹国)。兴道以北一带为北魏之定襄郡属地,至唐初始统为盂县。宋神宗时,盂属太原府。金兴定年间升为州,受绛州元帅府节制并置刺史,盂县属太原武勇军。元代因袭金制,盂仍为州,属中书省河东山西道宣慰司冀宁路。明洪武七年(公元1374年),降盂州为盂县,属山西省太原。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升平定为直隶州,盂县与寿阳、昔阳均属平定。民国成立以后,废州制,山西设雁门、冀宁、河东三道,盂县属冀宁道。后道撤消,盂县直属省。1937年底,盂县抗日民主政府建立,属晋察冀边区四分区领导,到1939年又归二分区领导。1938年1月,日军占领盂县城。全县广大地区均为抗日游击区和根据地。1942年,由于抗日斗争形势发展的需要,将盂县划分为盂平(山)、盂阳(曲)、寿(阳)东三个县,并将城东的二、三两个区(1939年划分的)划归平定县属晋察冀边区北岳区一专区二分区领导。1945年8月抗日战争胜利,盂县城解放(8月25日),盂阳、盂平两县的原盂县地区复归盂县。1946年将原划给寿东县的地区仍划归盂县,属冀晋区二专区领导。1948年又将原划给平定县的两个区亦归回盂县。至此,盂县辖境复原。1948年8月至1949年8月属晋中一专区领导。1949年8月1日至20日归阳泉地区领导。后复归晋中地区。1952年5月,将县东南之山底、牵牛镇以东、东村、苏家泉、大小西庄、大小河北、东西南舁、上下章召等20个村庄划归阳泉市;同年年底,又把县西部划归东西郭秋、大小方山、东西汉湖、东西黄龙头等26个村庄划归为阳曲县。1958年10月,全县实现人民公社化。同时,经国务院批准,撤销盂县建制,划归阳泉市。11月,成立阳泉市盂县联社。1959年4月,上级决定恢复盂县建制,与阳泉市分开,复归晋中地区领导。1959年8月,将牛村公社所辖北舁、杜家庄、王家庄、代家庄、孔南庄、咀子上、东林尖、五架山等8村划归阳泉市。1983年9月,盂县归为阳泉市领导,实行市辖县。1984年政社分开,25个人民公社改为4个镇、21个乡:城关镇、牛村镇、上社镇、西烟镇、下曹乡、南娄乡、路家村乡、清城乡、孙家庄乡、仙人乡、东庄头乡、东木口乡、下庄乡、土塔乡、苌池乡、王村乡、肖家汇乡、下社乡、榆林坪乡、北峪口乡、梁家寨乡、庄里乡、西潘乡、南社乡、东梁乡。2000年,盂县总人口294176人,各乡镇人口:城关镇64130、路家村镇10962、牛村镇20614、上社镇11205、西烟镇15021、孙家庄乡17354、清城乡12143、南娄乡13931、下曹乡15439、仙人乡11527、东木口乡4906、东庄头乡4497、北下庄乡6929、土塔乡8408、苌池乡17273、王村乡6478、下社乡5368、肖家汇乡6286、梁家寨乡7233、北峪口乡3848、榆林坪乡2806、庄里乡3916、西潘乡9037、南社乡4714、东梁乡10151。(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单位:人),2001年盂县撤乡并镇,由原来的25个乡镇调整为8镇6乡:原西烟镇、南社乡、东梁乡合并。
民间艺术:霸王鞭:用一米多长的木棒,彩画各种条型花纹,两头扎彩色布条、铜钱或铜铃等。最初霸王鞭表演时只有几人,后来发展到几十人集体表演。表演者手执霸王鞭,排列成行对打或进行跳打,故亦称“打霸王鞭”。
狮子舞:狮子舞大多以5人为一组进行表演。两头狮子各由2人装扮,另1人手持彩球,逗引狮子表演仰卧、侧翻、摇晃、跳跃、扑腾、抢球等各种动作。
龙灯:也叫“龙舞”。身长20米左右,直径60---70公分,内用铁丝做成圆形,安上灯泡或蜡烛,外用纱布包裹涂色而成。舞龙者由数十人组成。1人在前用绣球斗龙,其余全部举龙,表演“二龙戏珠”、“双龙出水”、“火龙腾飞”、“蟠龙闹海”等动作。
高跷:用两根1至2米的木棍,各固定一块登脚板即成。表演者用绳将木棍绑在脚与小腿上边走边舞,叫“踩高跷”。通常是数人扮演传统戏或现代戏中的人物,行进中翩翩起舞,多姿多彩。低于高跷者“踩茶”。南关的高跷表演最为出色。
旱船:用竹条或木条制成船的模型,周围用各色彩布遮盖。表演者每人一船。以历史或现代剧目为内容,表演时,一人在船前划船引导,数人在后驾船,翩翩起舞,并变换各种队形表演。东寨的旱船表演最为壮观。
牛斗虎:牛头、虎头用纸张裱糊,着色描绘,分别用布、绸、麻做的牛皮和虎皮连接而成。牛与虎各由2人组成。表演牛与虎扑打抵斗的各种动作。据考证,这种文艺形式为本县群众创造。白水村的牛斗虎表演最出色。
秧歌舞:秧歌舞表演十几人至几十人不等,男女老少皆可参加。表演者化装成各种人物,腰系各色彩绸,舞步翩跹,身姿轻盈,群众称为“扭秧歌”。
背搁、托搁、脑搁:均为2人表演,1人选“底座”,身上固定铁制框架,将一少年置于其上,少年一般扮作戏剧人物中的角色,其衣裙稍大,裙下著假脚,并配以小型导具,表示所扮角色。扮“底座”者以“十字步”、“剪子步”的舞行进。与少年双臂摇摆紧密配合,舞姿优美,十分吸引观众。城关的白水、城武、北庄等村的表演独具特色。
灯火:用竹、彩纸制成。以竹扎成花、鸟、鱼、器具杂物等状,糊以彩纸,中心燃烛。元宵节时张挂于县城广场四周或村镇集会之地,供人观赏。
彩车:在车辆上装饰各种图形、模型,或由人在上面进行表演,气势雄壮,灯火辉煌,是70年代后新出现的一种喜庆表演形式。
科教文卫:科教文卫事业日益兴旺,科技队伍日益壮大,科研成果成效显著。文化事业保持稳定。全县有艺术表演团体1个,文化馆1个,公共图书馆1个,其中藏书6万册,综合档案馆1个,广播电台1座,一千瓦以上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1座。广播人口覆盖率91%,电视人口覆盖率94%,有线电视用户46700户。《盂县报》免费赠送到基层各单位48万份。《盂县志》为盂县的地方志,记述了从春秋周灵王三年县境设仇犹国至1990年计2559年间全县自然与社会的发展概貌与现状。新版《盂县志》于1997年8月,获全国地方志优秀成果二等奖。全县卫生条件继续改善,医疗水平显著提高。2007年末全县卫生机构(含诊所)356个,床位784张;全县卫生机构共有卫生技术人员1314人,其中县级医院卫生技术人员820人,农村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603人。每千人拥有医生2.0人,每千人拥有病床2.7张。卫生防疫、防治机构1个,妇幼保健机构1个,农村有医疗点的村为327个,占总村数的比重达73%。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达标率为55.8%。教育事业保持健康发展。盂县教育局下辖盂县实验小学、逸夫实验小学、盂县一中、盂县二中、盂县三中、盂县职业中学、盂县进修校七所县直学校和14个联校。2007年末全县教育系统机构1个,其中高中2所,初中22所,小学180所,职中1所,幼儿园45所。全县在校学生51507人,其中高中5260人,职中610人,初中16906人,小学28441人,幼儿园4162人。全县教职工3543人,其中专任教师3155人。全县普通中学招生7975人,毕业生人数7943人。小学五年巩固率为100%,初中三年保留率为98.1%。考入高等院校的本、专科学生达853人,同比减少129人,考入中等学校人数1115人,同比增加67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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