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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宁城区高清地图 ===
=== 长宁县资讯概况 ===
概况:长宁县南北两端小,中腹较大,地势南高北低,南部为中低山,中北部为丘陵。主要河流有长宁河等。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气候温和。雨量充沛,无霜期长350天。南北长约60公里,东西宽30公里,地势南高北低,海拔245.9米-1408.5米。育江河南北纵贯全县。县城长宁镇,距宜宾市政府所在地57千米。全县幅员面积975.2平方千米,辖9乡11镇,266个村,25个居民委员会,2066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2.14万人。长宁县物产丰富,交通便捷,经济发达,旅游资源得天独厚,先后被确定为全国甜橙基地县、长江中上游水果开发项目重点县,楠竹基地县、生态农业示范县、山区综合开发试点县、第三批农村电气化建设示范县、农业产业化试点县、全省畜牧基地县、贫困山区提前脱贫达小康试点县、旅游兴县工程重点县、科技成果推广示范县、贫困山区全面绿化达标县、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粮食自给工程试点县,县城系省级卫生县城,长宁县人民政府驻长宁县镇。
历史沿革:县境唐初置羁縻长宁州、淯州,隶于泸州都督府。宋置长宁军,元改军为州,隶于叙州路。明洪武五年(1372年)置长宁、安宁县,分别设治于今双河镇、长宁镇。长宁县因“地居川南最远地方,每有事而能长远安宁”以名。洪武七年废安宁入长宁,为叙州府所领,至民国初年未改。此后先后隶于下川南道、永宁道、四川省第六行政督察区、宜宾专区、宜宾地区。1950年3月县治所由今双河镇迁安宁镇(今长宁镇)至今。2000年,长宁县辖11个镇、9个乡。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全县总人口391832人,其中各乡镇人口(人):长宁镇92961、梅硐镇20216、双河镇23720、硐底镇19305、花滩镇19753、竹海镇23494、老翁镇22499、古河镇16622、下场镇22793、万岭镇2731、龙头镇12111、铜锣乡11245、桃坪乡10003、官兴乡9022、铜鼓乡14500、井江乡13651、三元乡14904、开佛乡13551、富兴乡11504、梅白乡17247。有彝族、藏族、羌族、苗族、回族、侗族、瑶族、蒙古族、土家族、傈僳族、满族、纳西族、布依族、白族、壮族、傣族等民族分布。2001年末总人口42.24万人,其中城镇人口4.21万人,农村人口38.03万人。2003年,梅硐镇撤销街村居委会,设立回龙社区;双河镇撤销街村居委会,设立双河社区;硐底镇撤销街村居委会,设立翡翠社区;花滩镇撤销街村居委会,设立林园社区;竹海镇撤销街村居委会,设立相岭社区;老翁镇撤销街村居委会,设立新华社区、大湾居委会、虾蟆石居委会;古河镇撤销街村居委会,设立兴河社区;下场镇撤销街村居委会,设立长兴社区;龙头镇撤销街村居委会,设立聚龙社区;铜锣乡撤销街村居委会,设立龙湖社区;桃坪乡撤销街村居委会,设立桃园社区;官兴乡撤销街村居委会,设立兴宁社区;铜鼓乡增设新星社区;井江乡撤销街村居委会,设立太平社区;三元乡撤销街村居委会,设立三元社区;开佛乡撤销街村居委会,设立佛来社区;富兴乡撤销街村居委会,设立青龙社区;梅白乡撤销居委会,设立梅白社区。2004年2月23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04]41号)同意长宁县人民政府机关办公驻地由长宁镇新华街124号迁至长宁镇竹都大道一段166号。2004年,长宁县辖11个镇(长宁、梅硐、双河、硐底、花滩、竹海、老翁、古河、下场、龙头、万岭)、9个乡(铜锣、桃坪、官兴、铜鼓、井江、三元、开佛、富兴、梅白)。2005年,长宁县辖11个镇、9个乡:长宁镇、梅硐镇、双河镇、硐底镇、花滩镇、竹海镇、老翁镇、古河镇、下场镇、万岭镇、龙头镇、铜锣乡、桃坪乡、官兴乡、铜鼓乡、井江乡、三元乡、开佛乡、富兴乡、梅白乡。2006年6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23号)批准:同意长宁县与江安县部分行政区划调整。具体批复如下:一、将江安县万里镇和红桥镇的两江村邓家山组以及大井镇的新房村天花板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宁县管辖。二、同意长宁县撤销万岭、万里2镇。三、将万岭、万里2镇和原江安县红桥镇的两江村邓家山组以及大井镇的新房村天花板组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竹海镇。竹海镇人民政府驻相岭场。2006年6月5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民政[2006]25号)批准:同意长宁县调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后,长宁县辖19个乡镇。撤销官兴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并入龙头镇。龙头镇人民政府驻龙头场。2006年,四川省人民政府以“川府民政[2006]23号”和“川府民政[2006]25号”文件,批准了长宁县的行政区划调整。经市人民政府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将江安县万里镇和红桥镇的两江村邓家山组以及大井镇新房村天花板组所属行政区域划归长宁管辖,并且撤销万里、万岭2镇,将万里、万岭2镇和原江安县红桥镇的两江村邓家山组以及大井镇新房村天花板组所属行政区域并入竹海镇。同时撤销官兴乡,将其所辖行政区域并入龙头镇。调整后,长宁县由9乡11镇减为8乡10镇,面积由975.2平方千米增至999.6平方千米,人口由42.7万人增至43.27万人。,有彝族、藏族、羌族、苗族、回族、侗族、瑶族、蒙古族、土家族、傈僳族、满族、纳西族、布依族、白族、壮族、傣族等民族分布。
经济概况:2007年,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县政府组织和带领全县人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履行职责,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了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新一届政府工作实现了良好开局。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32.9亿元,同比增长14.5%;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9544元,同比增长14.4%;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6545万元,同比增长20.84%;招商引资到位资金11.8亿元,同比增长34.4%;金融机构存款增加2.5亿元,比年初增长15.6%;贷款等可使用资金增加1.5亿元,比年初增长16.2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15亿元,同比增长1%;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8亿元,同比增长16.8%;粮食总产量21.64万吨,同比增长1.32%;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4100元,比去年增加420元,同比增长8.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9200元,比去年增加900元,同比增长11%;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2‰,政策生育率88.2%;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
气候地理:长宁县地处四川盆地南缘,位于东经104.44‘-105.03‘,北纬28.15‘-28.47‘之间,东临江安,南界兴文、西与高县、珙县交邻,并紧靠宜珙铁路,北与南溪县、宜宾市相连。南北长约60公里,东西宽30公里,地势南高北低,海拔245.9米-1408.5米。育江河南北纵贯全县。县城长宁镇,距宜宾市政府所在地57千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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