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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彭水城区高清地图 ===
=== 彭水县资讯概况 ===
居住环境:彭水,“古谓之蛮蜒聚落”。蛮,号指苗族先民,居山地;蜒,即蜒民,多居水边平地。这种古代的聚落,是从原始形态的村社共同发展演变而来的。村社共同体之间为森林茂密的隙地,用现在的话来说,就是中立地带或隔离地带。那时,彭水这块地方,居民少。汉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在今郁山建涪陵县(辖境包括今彭水、黔江、酉阳、秀山、石柱南部、武隆东部以及贵州思南以北的大片地区)时,因人口不足1万户,所以不设县令而设县长。按现在各县面积测算,面积约为4万平方公里,以1万户计,约为每平方公里1户居民。这就成为这种村社共同体的前提条件。经历了300多年,到东汉建安六年(201年)社会经济有所发展,从渔猎社会,走向半农半猎社会,生产力也提高了,人们互不往来的隔离状态结束了。人与人之间为土地、财产的争讼也增多了。由于宋末、元代及明代多次“赶苗拓业”苗族被迁出境外或赶入深山老林,“赶苗”以后,各个家庭的家兵们,又重新编成“部曲”,寓兵于农了。时间一长,这些部曲,便隔入了当地,习其语言,从其风俗,互通婚姻,自己也变成少数民族了。但他们当时居住的地方,仍按古代聚落的模式构筑,仍为聚族而居,住房外面为棘闱或石墙,围墙外面为田地或树木。他们住的地方,名为“X家营”,这些地名周围的田地,多为这些赶苗军队及其子孙开垦出来的。明清以来,以“棘围”为单位的聚落,已经逐渐被以地域为范围的“村落”所取代,但仍保留了聚落的风俗。这些聚落,是由一家人分家后就近造屋形成的,寨子里都有老房子、新房子、朝门户、阳沟户、当头户、坎上、坎下、沟边、岩脚之类的名称。也有原为一姓居住,将部分住宅卖给外姓,或让至亲好友就近造屋,或某家有女无子,让人入赘而形成的多姓杂居。解放前的单家独户,多为从外地迁入定居,或地方为耕种远离住宅的土地给佃户建的。解放后,由于社会安定,人们的家庭观念相对淡薄;而多家聚居的村落易遭火灾,所以,子女成家后,大多分出去另建住宅,不与原住地相接,形成分散居住的格局。但是,无论大寨子或是单家独户,姓,无论大姓还是小由山地自然条件(多以山梁为界)形成的聚落内聚力非常明显;住地的风水树,寨子或祠堂寺庙周围的树木不准砍伐;水井不准喂牲口,不准洗衣服,以免污染;桥梁、道路、河堤不准损坏或侵占;坟山不准开垦,坟山上的树不准砍伐---虽无明文规定,早已约定俗成,成为聚落内居民必须遵守的制度。聚落内的居民,不论是否同族同宗,是否亲戚,有无前嫌,凡有红白喜事,都要前往祝贺(吊唁)、帮忙(砍柴、挑水、煮饭、洗菜、借还东西----不要代价),形成团结和睦的风气。如遇火灾,则前往扑救,致伤了也不要受灾户治疗。灾后,有钱出钱,有粮出粮,有树木出树木,有力出力,帮助受灾户重建新居。解放前,如遇外侮(如土匪抢劫之类),只要一打锣或一吹牛角,丁壮便执刀荷矛。倾刻齐集,听从调遣。内部有了纠纷,由聚落内部族长或德高望重者出面调解,说了算数,一般不找政府解决。蒙古族人聚居的向家坝,原建祠堂的屋顶为八角形的“纱帽顶”,柱础也为八角形。在今县东南各乡苗族聚居的地方,堂屋左侧,里面半间为卧室,一般都装上地楼板,离地1米左右,有板梯供人进出。县内其他地方也有装地楼板的,一般只有30厘米左右。据清康熙年间(1622~1722)陆次云所撰的《峒溪纤志》载:“仡佬谓席地而剧近鬼矣,为屋宇必去地数尺,架以巨木,上履杉叶,有如羊栅,故名羊楼。”彭水人建房的习惯,可能是从仡佬人的:“羊楼”演化而来。卧室外面有“火铺”,用木柱木板装成2米见方,高约30—40厘米的框,框内填土,中间烧火,上吊鼎罐,下置铁三脚以支锅,鼎罐用来焖饭、炖肉;锅用来炒菜。火塘边四面摆着若干个用稻草辫子编成的草凳,供人围坐烤火。过去,晚上匣在火炉上架木板为床,早上撤去。清代顺治时人方亨咸《苗俗纪闻》中说,苗人“无灶,生火于地,悬釜以炊,老少男妇尊卑列无序,环釜席地而坐”。龚柴《苗民考》也说,苗民“屋内设火榻,中置火炉,炊爨坐卧,悉在其上”。彭水人的“火铺”当为这种习惯演化而来。这种地楼和火铺,不限于苗族,县东南各乡,各族皆有。木瓦结构的房子,大多有吊脚楼,即在楼下以木柱支撑木楼的建筑,这种建筑,以彭水最为普遍。彭水的吊脚楼(彭水人称为“虚楼”),可分为三种:1.在山坡上建房,把厢房或下厅伸出,为使厢房或下厅与正房在同一平面上以利居住,便在坎下或坡下以木柱支撑,上面住人,下面建猪牛栏圈或堆放柴草杂物;2.在平地建房,有在正房一侧建猪牛栏圈,外支木柱,上面住人的。这种吊脚楼,一般比较矮小;3.有些集市,如解放前的老郁山,便建在一面陡坡上,一律以木柱支撑房屋,走马岭建在山梁上,右边便以木柱支撑房屋。万足场的临沟边,至今还可以看到这种建筑。民居的吊脚楼上,一面、两面或三面,有挑伸出,与悬柱相接,铺以楼板,装以栏杆。富裕之家,还在悬柱和挑上,饰以木刻浮雕,栏杆也以吉祥图案装成。解放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出现不少一楼一底或多楼一底的砖木结构或砖混结构、钢混结构的平顶(或瓦顶)楼房,水磨地板、地板砖、彩色玻璃窗、金属卷帘门等,也进入农村各族百姓家,原有的建筑(包括吊脚楼)有日益减少的趋势。
历史文化:彭水历史悠久。早在春秋战国时期,这里就诞育了巴蜀最古老的“"黔中文化”。汉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在今郁山镇置涪陵县,北周置黔州费县。隋开皇十三年(公元593年)置彭水县。唐置黔中道于此,并置黔州,彭水成为今渝、黔、湘、鄂结合部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为中央政权对西南边陲中部约30万平方公里地区少数民族实行羁縻统治的据点,一直延续到南宋末年。唐、宋两朝,中原纷乱,而黔州独守,社会经济齐头发展。元、明两代,多次“赶苗拓业”,人口锐减,土地荒芜,经济萧条。清政府招民垦荒,还民休养生息,经济得以恢复、发展,到清末"舟楫往来,商贸辐辏,百货云集,盐、茶、油、漆、苎麻诸物转运各地,使“彭水财富,甲于酉属”。民国时期,兵匪频仍,人民啼饥号寒。1949年11月16日彭水解放,从此人民当家作主,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彭水有悠久的历史文化。自汉初建县,历经2000多年历史。唐宋时期,于彭水置黔中道,是全国十五道之一,彭水县城为道、州、县三级治所地,是今渝、黔、湘、鄂、桂结合部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中心,是中央政权对西南边陲中部约30万平方公里地区的少数民族实行羁縻统治的中心。彭水拥有丹、盐资源及乌、郁两江交通优势,舟楫往来,商贾辐辏,百业云集,经济发展,曾创造了唐宋时期的经济繁荣和清末“彭水财富,甲于酉属”的辉煌。在历史的长河中,苗、汉、土家等各民族聚居繁衍,相互学习,彼此交融,孕育了巴渝最古老的“黔中文化”。
发展态势:重庆直辖以来,我们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抓住西部大开发、重庆直辖、加快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等机遇,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大力实施投资拉动、工业立县、城镇化、旅游活县、可持续发展、科教兴县战略,完成了“十五”计划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第一步战略目标,实现了“十一五”良好开局。全县地区生产总值由1996年的9.95亿元增加到2006年的30.5亿元,年均增长9.5%;固定资产投资由1.76亿元增加到50.8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84亿元,年均增长4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由3.7亿元增加到13.9亿元,年均增长14.2%;辖区内财政收入由1.02亿元增加到2.56亿元,年均增长9.6%,其中地方财政收入由0.66亿元增加到1.76亿元,年均增长10.3%;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由1092元增加到2232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加到7357元。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次产业比重由38:30:32调整为27:33:40;非公有制经济比重由20%提高到48.8%;城镇化率提高11个百分点。通过直辖十年的发展,彭水已经站在了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上,初步具备了“寻突破、求发展、上台阶”的基础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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