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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伽师城区高清地图 ===
=== 伽师县资讯概况 ===
旅游名胜:玉素甫·哈斯·哈吉甫墓,玉素甫·哈斯·哈吉甫墓,玉素甫·哈斯·哈吉甫墓坐落在市内体育路,占地965平方米。墓主是11世纪中期的维吾尔族诗,学者玉素甫·哈斯·哈吉甫。他生于1019年,卒于1080年左右。公元1070年前后,他用古回鹘文写成了一部长达13000余行的叙事长诗《福乐智慧》。这部长诗内容丰富,语言生动,涉及当时政治,经济,文学,历史,地理,数学和医学等,是一部大型历史文献,对后世的文学创作产生了巨大影响,受到国内外史学界的重视。陵墓坐北朝南,呈长方形,正门宽4.2米,高8米,正门两侧各有一座高达8.7米的圆柱形塔楼,陵墓由墓葬群、门楼和主墓室组成。主墓室外方内圆,上覆穹窿顶,顶正中有一个小塔楼。陵布局独特、宏伟、装修古朴、肃穆,具有浓郁的民族风格。阿曼尼莎汗纪念陵,阿曼尼莎汗纪念陵,阿曼尼莎汗生于1526年,卒于1560年,阿不都热西提之妃。十五世纪杰出的维吾尔族女诗人,维吾尔古典音乐“十二木卡姆”的搜集、整理者。13岁入宫,34岁因难产而逝。她从小就对诗和音乐有浓厚的兴趣,她拜访社会艺人、诗人,民间歌手,整理创编出集维吾尔古典音乐之大成的《十二木卡姆》,使民间音乐成为科学、系统、严谨的曲目。《十二木卡姆》驰名中外,是维吾尔乐舞艺术的稀世瑰宝。阿曼尼沙汗纪念陵占地1050平方米,有王墓王宫,阿勒屯,与清真寺连为一体。陵高22米,陵墓修建在一座2米高,10米宽,10米长的正方形基坐上,陵顶为园塔状在陵宫内,宫殿墙上镶有“木卡姆”十二套曲名。阿曼尼沙汗纪念陵构思巧妙,具有典型的伊斯兰建筑风格。莫尔佛塔,莫尔佛塔,位于喀什市东北约30公里处,是一座古代佛教遗迹,始建于唐代,距今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该塔由一座卵圆形土塔和一座覆阗形高台构成。卵圆形土塔中空,塔高12米多,下有三层方座,以大土坯砌筑而成,土塔旁边的巨大高台,是这里的中心建筑,是专门用来供佛的,墙壁龛内的佛像因年久剥落,已荡然无存,但佛龛的痕迹仍然依稀可辨。
历史沿革:伽师县得名于伽师河。“伽师”似‘喀什”的同词异译,即突厥语“玉”之意。维吾尔语称“排孜阿瓦提”,意为天赐昌盛。《西域图志》作牌租阿巴特,《西域同文志》释:“牌租,天赐之谓;阿巴特,欣幸之词。”又名巴仁(维吾尔语“伯合热”一词的变音,意为两河之间)。汉为疏勒国地。唐代有“迦师城”一名。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伽师县治由南部的开旦木加依迁至巴仁,始为伽师县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伽师县自西汉时期属安西四镇中的疏勒国,历经回纥汗国、喀拉汗王朝、察合台汗王朝等王朝。清属喀什噶尔办事大臣管辖。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设伽师县,以唐代“迦师”为县名,隶属疏勒府。1902年7月,正式设“伽师县”建制,定现名沿袭至今。1929年后属喀什行政区、喀什督察专区。1949年后,先后属喀什专区、南疆行政区。1977年划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1980年复归喀什地区管辖。
特色经济:伽师县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典型的以种植业为主的农业大县,以农业经济为主体,伽师县土地总面积6700平方公里(约合1005万亩),现有耕地面积80余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96%,园地为19.4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9%,林地为211.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1%,森林覆盖率为19.5%;扣除城镇、交通、湖泊面积,全县未利用地总面积约540万亩,占总面积的53.7%,其中,可供开发的宜农宜林耕地面积达360万亩,占未利用土地的66.7%。盛产棉花、小麦、玉米、安西茴香以及伽师瓜、杏、葡萄、酸梅等农产品,是全国粮棉生产基地和稀有果品生产基地。素有“西域明珠”、“瓜果之乡”的美誉,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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